鹽酸物質安全數據表(MSDS)
一、物品與廠商資料
物品名稱:鹽酸 |
物品編號:HCl |
制造商或供貨商名稱:東莞市琪康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|
緊急聯絡電話:/傳真電話:0769-81188128 |
二、成分辨識資料
中文名稱:鹽酸 英文名稱:hydrochloric acid |
同義名稱:氫氯酸 |
化學文摘社登記號碼(CAS No.) :7647-01-0 |
危險物質成分(成分百分比) :鹽酸(31%) |
三、危害辨識數據
重 要 危 害 效 應 | 健康危害效應: 吸入:1.移除污染源或將患者移至新鮮空氣處。2.若無法呼吸,施予人工呼吸;若呼吸困難,提供氧氣。3.維持患者體溫及休息。4.立即就醫。 皮膚接觸:1立即以大量溫水沖洗至少20-30分鐘,并在沖洗時脫去污臟衣物。2.受污染的衣服,須完全洗凈方可再用或丟棄。3.立即就醫。 眼睛接觸:1.立即撐開眼皮,以溫水緩和沖洗受污染的眼睛0-30分鐘以上。2.立即就醫。 食入: 1.若患者即將喪失意識或已喪失意識或痙欒,物經口喂食任何東西。2.讓患者用水徹底漱口。3.勿催吐。4.讓患者喝240-300毫升的水,若有牛奶,喝水后再給喝牛奶。5.若患者自發嘔吐,讓其身體前傾以免吸入嘔吐物,反復漱口。6.立即就醫。 |
環境影響:對環境有污染 | |
物理性及化學性危害:與金屬接觸會產當易然氣體。 | |
特殊危害: 無資料 | |
主要癥狀:刺激感、哽噎感、咳嗽、灼傷、潰瘍、肺水腫、皮膚炎、失明、牙齒變色、慢性支氣管炎。 | |
物品危害分類: 8.1類酸性腐蝕品 |
四、急救措施
不同暴露途徑之急救方法: 皮膚接觸 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,用大量清水沖洗,至少15分鐘,就醫。 眼睛接觸 立即提起眼瞼,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,就醫。 吸入 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,保持呼吸道暢通。如呼吸困難,給輸氧;如呼吸停止,立即進行人工呼吸,就醫。 食入 誤服者用水漱口,給飲牛奶或蛋清,就醫。 |
最重要癥狀及危害效應:極具腐蝕性、可造成致命的肺水腫、甚至可致死。引起灼傷,甚至失明。 |
對急救人員之防護:依一般急救人員防護準則處理。 |
對醫師之提示:患者吸入時,考慮給予氧氣。避免洗胃及引發嘔吐。 |
五、滅火措施
適用滅火劑:干粉、二氧化碳、砂土 |
滅火時可能遭遇之特殊危害:與金屬接觸會產生氫氣。 滅火1 |
特殊滅火程序:該產品燃燒產生大量有毒的氯化氫氣體,應注意。 |
消防人員之特殊防護設備:配戴全身式化學防護衣及空氣呼吸器(必要時外加抗閃火鋁質被覆外套)。 |
六、泄漏處理方法
個人應注意事項:1.限制人員進入,直至外溢區完全清干凈為止。2.確定是由受過訓之人員負責清理之工作。3.穿戴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。 |
環境注意事項:對該地區進行通風換氣,移開所以引燃源,報告政府安全衛生與環保相關單位 |
清理方法:大量水稀釋、中和后排入下水道 |
七、安全處置與儲存方法
處置: 1. 避免讓蒸氣或霧滴釋放至工作場所的空氣中,操作區維持通風良好。 2. 稀釋或制備溶液時,應緩慢的將酸加入水中,以免發生噴濺。 3. 盡可能采最少用量;在特定而通風處使用。 4. 容器應標示,不用時應蓋緊,并避免受損。 |
儲存: 1. 貯存于陰涼、干燥、通風區,避免陽光直射或熱源。 2. 貯桶應先祭氣且至少每周檢查內部壓力一次。 3. 貯存區采用防蝕之建材、照明及通風設備。 4. 限量貯存,并定期檢查容器是否損害或泄漏。 |
八、暴露預防措施
工程控制:1.局部排氣裝置。2.最好在密閉系統中作業。 |
控制參數: 八小時日時量平均容許濃度/短時間時量平均容許濃度/最高容許濃度:最高允許濃度:5ppm 生物指標: |
呼吸系統防護 可能接觸其煙霧時,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(全面罩)或空氣呼吸器,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,建議佩戴氧氣呼吸器。 眼睛防護 呼吸系統防護中已作防護 身體防護 穿橡膠耐酸堿服 手防護 戴橡膠耐酸堿手套 |
衛生措施:工作現場禁止吸煙,進食和飲水;工作完畢,沐浴更衣;單獨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,洗后備用,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。 |
九、物理及化學性質
物理狀態:液體 | 形狀:無色或淡黃色具刺鼻味的發煙液體 |
顏色: 淡黃色或無色 | 氣味:刺激性氣味 |
PH值:1.1 | 沸點/沸點范圍: 108.6℃ |
分解溫度:無意義 | 閃火點:無意義 測試方法: ( )開杯 ( )閉杯 |
自燃溫度:無意義 | 爆炸界限:無意義 |
蒸氣壓:0.10kPa | 蒸氣密度:1.268 |
密度:1.15g/cm3 | 溶解度:易溶于水 |
十、安定性及反應性
安定性: 正常情況下穩定 |
特殊狀況下可能之危害反應:1.避免過度高溫(150℃以上),以免分解生成氫及氯。2.其本身不會聚合,但與某些不兼容物(例如環氧化物)接觸,則會發生聚合反應。3.金屬:會反應生成易燃性氫氣。4.堿(如氫氧化鈉、胺):劇烈反應生成熱及壓力。4.醛、環氧化合物:可能造成劇烈的聚合作用,產生熱及壓力。5.還原劑:起反應,可能釋出熱量,引起火災并放出易燃性氫氣。6.氧化劑:可能起反應,放出熱及具腐蝕性與毒性的氯氣。7.爆炸物:會生熱而造成爆轟。8.乙炔化物、溴化物、碳化物、硅化物:可能反應生成易燃性氣體(例如乙炔)。9.氰化物、硫化物:可能反應生成毒氣(氫化氰或硫化氫)。10.磷化物:可能反應放出毒性且易燃的磷化氫。 |
應避免之狀況:1.避免過度高溫(150℃以上)。2.與某些不兼容物(例如環氧化物)接觸 |
應避免之物質: 堿類、堿金屬、水、強還原性物質、易燃或可燃物。 |
危害分解物: 氯氣 |
十一、毒性資料
急毒性:LD50 900mg/kg(大鼠經口),8300mg/cm3 (大鼠吸入) |
局部效應:無資料 |
致敏感性:無資料 |
慢毒性或長期毒性:無資料 |
特殊效應:無資料 |
十二、生態資料
可能之環境影響/環境流布:該物質對環境有危害,應特別注意對水體和土壤的污染。 |
十三、廢棄物處置方法
廢棄物處置方法:處置前應參閱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。廢物貯存參與“儲存注意事項”。緩慢加入純堿—硝石灰溶液中,并不斷攪拌,反應停止后,用大量水沖入下水道。 |
十四、運送資料
國際運送規定: |
聯合國編號:1789 |
國內運送規定: 1.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4條 2.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。 3.臺灣鐵路局危險品裝卸運輸實施細則 |
特殊運送方法及注意事項: |
十五、法規資料
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(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),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(化勞發[1992]677號),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([1996]勞部發423號)等法規。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,生產、儲存、運輸、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;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(GB13690-92)將該物質劃為第8.1類酸性腐蝕物品。 |
十六、其它數據
參考文獻 | 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全書 | |
制表者單位 | 名稱:東莞市琪康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| |
地址/電話:東莞市常平鎮袁山貝村文昌3街14-15號 0769-81188128 | ||
制表人 | 職稱:技術員 | 姓名: 梁炳高 |
制表日期 | 2019-01-21 | |
備 注 |